深圳医保可以在广东省内使用,且支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但需注意备案手续和报销比例差异。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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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深圳参保人在广东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可持社保卡直接结算费用。执行"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管理"原则,即按深圳医保政策报销(起付线、支付比例等),但需遵守就医地医疗机构的管理规定。已办理转诊或备案的按100%记账,未办理的按90%记账,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
门诊费用结算限制
省内异地普通门诊费用自2021年起逐步实现直接结算,目前已有108家深圳定点医疗机构支持。但非选定医疗机构门诊费用需先自付再申请审核报销,且未备案的门诊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个人账户余额可扣减)。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特病需提前办理认定手续。 -
备案手续优化
长期异地居住(如退休安置、常驻工作)需提前备案,有效期至变更或停保为止;临时外出就医(如转诊、急诊)可补办备案,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线上办理,无需提交材料(承诺制)。 -
待遇差异与注意事项
- 药品目录执行就医地标准,报销比例按深圳政策。
- 金融社保卡为必要凭证,儿童需携带户口簿。
- 未备案自行就医可能影响报销比例,急诊除外。
提示:建议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并确认备案状态。若需高频跨市就医,办理长期备案可最大限度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