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医院床位面积标准根据医院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床位规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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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精神病医院
- 床位总数需在70至299张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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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精神病医院
- 床位总数为20至69张。
二、床位面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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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床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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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不少于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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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少于3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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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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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不少于4.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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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未明确提及具体数值,但需满足基本功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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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室外活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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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平均每床不少于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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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未明确提及具体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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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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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设施 :需满足通风、采光、安全等医院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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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二级医院应不小于10000平方米,一级医院需根据规模调整。
以上标准综合了医院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需求,实际设置可能因地区政策或医院等级评审结果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