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医保起付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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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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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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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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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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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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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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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700元(单次住院)或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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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600元(单次住院)或4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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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500元(单次住院)或3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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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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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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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在职职工75%,退休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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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尖医疗: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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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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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病种 :全省统一实施的63个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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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病种 :包含溃疡性结肠炎、银屑病等5个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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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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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与住院医疗相同
四、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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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起付线 :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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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甲类及普通诊疗80%,乙类75%,高精尖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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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5万元(含门诊慢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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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起付线、封顶线和支付比例可能根据省直职工医保基金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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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机制 :实现参保人员全覆盖,覆盖门诊累计费用在200-2500元之间的支出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