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根据山东省内异地医保报销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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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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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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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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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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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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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1万元(部分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尿毒症等封顶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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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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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一级)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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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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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级) :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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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 :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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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 :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保底报销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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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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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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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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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中医治疗等可享额外10%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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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调整
- 原来各市自付比例不低于40%,现统一调减至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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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
- 县级新农合患者转诊至非定点医疗机构,统一按市级标准执行
三、结算方式
- 符合条件的费用由医保基金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