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具体方法根据参保人群和停保原因有所不同:
一、个人主动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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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推荐)
通过当地社保部门官方平台(如“粤医保”小程序)办理,支持“自己停保”或“代他人停保”。操作步骤包括: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绑定个人账户→选择地市→进入“居民医保停保”业务页面,按提示提交身份信息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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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停保手续。
二、单位代缴停止
若由单位代缴居民医保,需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单位向当地社保机构办理停保手续。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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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缴费后,次月单位医保账户将封存,具体期限由当地人社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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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前与单位沟通转移手续,避免医疗保障中断。
三、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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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不符
若因户口迁移、就业参保、参军、出国定居、死亡等原因不再符合参保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迁移证明、就业证明等)到参保登记地办理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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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导致停保
连续未缴费超过6个月或累计中断6个月,医保将自动停止。需补缴后满足当地规定期限(通常3个月)才能恢复待遇。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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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保生效时间 :线上或线下办理后,医保通常次月停止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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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影响 :停保期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医疗费用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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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转移 :若跨统筹区参保,需办理停保手续。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方式办理,并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