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累计
职工医保中断超过3个月将导致缴费年限清零,无法累计。具体规定如下:
一、缴费年限累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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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不超过3个月
若职工医保中断缴费后3个月内补缴,可视为连续参保,中断期间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且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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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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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超过3个月未补缴,则中断期间的缴费年限清零,需重新累计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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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后,医疗费用需从再次缴费次月的第13个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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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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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补缴 :若因单位欠缴导致中断,6个月内补缴到账的,自补缴次日起恢复待遇;若超过6个月,需累计缴费满120个月且1年内补缴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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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职工医保的累计年限包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如退休前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年限),但中断期间不计入视同缴费年限。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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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断缴 :医保断缴可能影响退休待遇,建议按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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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补缴 :中断后尽早补缴可减少待遇损失,但需注意补缴时间节点。
(注: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