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退
城乡居民医保的退费政策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可分为以下情况:
一、不可退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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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缴费且进入待遇享受期后
一旦缴费成功并进入待遇享受期(通常为1月1日),个人缴费部分将不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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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缴费或参保期间参保其他医保
若在待遇享受期前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区的居民医保,需先中止当前参保关系,方可申请退费。
二、可退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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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注销或参保人死亡
- 户籍注销或参保人去世但待遇享受期未开始时,可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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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移民或参军
- 移民出国(境)或应征入伍(未发生医疗费用)时,可办理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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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 参加职工医保前已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用可退。
三、退费流程(以2025年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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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 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及资助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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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携带材料至参保地税务部门窗口提交退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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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退费
- 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退费金额退还至指定银行卡。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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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元旦前缴纳的费用可退,元旦后需等到下一缴费年度开始后才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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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因死亡、移民等导致的退保,需在待遇享受期前或首月内办理。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或税务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