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处理方式如下:
- 开具社保关系接收函 :
- 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前往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包括医保)关系接收函。
- 开具社保转移证明 :
- 携带接收函及上述证件,前往户口迁出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转移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 申请办理社保续缴 :
- 前往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交验转接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申请办理社保(包括医保)续缴。
- 个人交医保的情况 :
- 如果是在公司交的医保卡转出来个人交的情况下,需要到社保部门开具转出单,然后去银行办理缴纳医保/社保的个人银行卡,再去地税存档。
- 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 :
- 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 未再就业的情况 :
- 如果未再就业,凭开具的缴费凭证办理个人银行代理业务即可。
- 跨县区参保 :
- 如果参保人员因户口迁移或常住地迁移(需在常住地取得居住证),可以在户口迁入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常住地办理参保缴费,方便居民的流动性。
户口迁移后,只要户口性质不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社保卡)还是能用的,不随地址的变动而有影响,只要去当地的社保办转移一下社保关系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