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比例标准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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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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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报销比例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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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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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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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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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全省统一为15万元,超过部分按比例递减。
二、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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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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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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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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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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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病种 :高血压、糖尿病等15种以上疾病(具体由各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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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不低于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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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方式 :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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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用药保障
- 未达慢性病鉴定标准但需长期用药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可享受门诊用药保障。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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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4年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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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优惠 :参保满3年不足5年的,住院费报销率增加1%;连续参保5年以上的,报销率提升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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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14周岁及以下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减半;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以上政策旨在巩固全省平均住院报销水平在70%左右,并通过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增长保障医保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