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大病医疗个人承担比例因地区政策而异,部分地区退休人员无需缴纳大病医保费用,而在一些需要缴纳的地区,个人承担比例也各有不同。以下是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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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缴纳地区:如江西省的部分地区,退休人员无需另行缴纳大病医保费用,大病医保资金从基本医保基金中按一定比例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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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缴纳地区
- 固定金额分担:北方某省采取固定金额的方式,每年每人需缴纳200元,其中单位承担60%,即120元,个人承担40%,也就是80元。
- 按比例代扣:南方某市则从养老金中按比例代扣,每月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中扣除0.5%作为大病医保费用,假设一位退休职工每月的养老金为4000元,那么每月需扣除的大病医保费用就是4000×0.5%=20元,一年下来就是240元。
- 其他方式:有些地区规定在职职工每人每月缴纳一定金额,退休人员按原规定的金额予以缴纳,如某些地方在职职工每人每月缴纳5元,退休人员每人每月4元。
退休大病医疗的个人承担比例并非全国统一标准,而是根据各地的政策有所不同。退休职工应密切关注本地医保政策的变化,以便及时了解和适应新的缴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