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保在四川的报销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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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新疆参保且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退休人员,在四川选定的定点医院住院时,可实现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垫付住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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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参保人员
目前仅四川本地户籍或参保地(如新疆)在四川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员(如异地长期工作、生活人员)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直接结算。
二、报销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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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按参保地(新疆)的医保政策执行,包括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及诊疗项目范围,但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等以四川当地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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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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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需提前通过四川当地社保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提交《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及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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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川定点医院住院时,直接使用社保卡完成个人账户实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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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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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限制
四川仅对驻成都市的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退休人员开放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新疆参保的普通职工暂不享受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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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保/其他险种
新疆的城乡居民医保(农保)目前无法在四川直接结算,需按参保地政策报销。
四、未来扩展计划
两地正探索将异地就医结算范围扩大至普通门诊和门诊特殊慢性病业务,未来可能覆盖更多人群。建议新疆参保人员关注四川医保官方通知,及时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