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城乡居民医保停保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具体办理地点如下:
一、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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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地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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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心或社区工作站
部分情况下需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医保个账窗口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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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wt.hs.ybj.jl.gov.cn)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需注册并绑定个人账号后进入“城乡居民停保登记”模块。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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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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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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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用人单位招工备案或合同(单位参保人员)。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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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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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指定机构提交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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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员审核通过后,办理停保手续并领取退款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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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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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入个人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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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指引填写停保申请并上传材料,提交审核后完成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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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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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保后需关注医保缴费截止时间,避免影响后续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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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办理职工医保,需先停保城乡居民医保,再参保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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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抚松等特殊区域需关注当地政策调整。
建议优先通过线上渠道办理,若需线下办理可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医保中心(0431-12393)确认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