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居民医保可以跨省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目前,福建省已实现与全国12137家普通门诊、8043家特殊门诊定点机构的跨省直接结算,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及药店购药,备案后可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垫付资金。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临时外出也可事后补办备案,报销待遇与备案类型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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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是前提: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闽政通”APP等线上渠道,几分钟即可完成备案。长期居住者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备案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 结算范围广:全国超2万家定点机构支持住院、普通门诊及5种慢特病费用直接结算,异地药店购药也可刷卡。
- 急诊特例:因工作、旅游等突发急诊抢救,无需备案即可结算;外伤无第三方责任的,签署承诺书后可直接报销。
- 待遇差异:长期备案者双向享受参保地与就医地待遇,临时外出者报销比例可能降低10%-20%,但无需取消备案即可返回参保地就医。
- 材料简化:电子医保凭证全流程应用,备案、查询、结算“一码通办”,电子处方还可跨省流转至定点药店。
总结提示:跨省就医前务必完成备案,优先选择联网定点机构。若未及时备案,出院前补办仍可享受直接结算,或持材料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建议提前查询就医地定点机构名单,确保顺畅使用医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