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阳市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6900元/月,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费标准为469.2元。缴费基数全年统一,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均需按时足额缴纳,确保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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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标准:2024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为6900元,灵活就业人员按6.8%比例缴费,每月需缴纳469.2元。这一标准在2024年7月1日后继续沿用,全年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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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缴费基数适用于全市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但不得高于全市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或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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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调整:2024年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统一为6.8%,原按10%比例缴费的人员也调整为6.8%,进一步减轻缴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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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2024年12月31日前,用人单位补缴医保费用仍按原规定执行。2025年起,补缴基数调整为欠费当期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调整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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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发:2025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人员,生育津贴最低计发基数为6900元;2025年10月1日后,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请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关注缴费政策变化,确保按时足额缴费,避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如有疑问,可咨询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或访问官方平台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