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医保政策,异地备案的医保待遇主要适用于住院费用报销,门诊费用目前暂不支持直接结算。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异地就医备案类型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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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人员
- 持有异地房产证或居住证,或与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外派证明的退休人员/在职职工,可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自助备案。备案通过后,在异地持社保卡或医保码就医,门诊和住院均可享受大连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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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异地就医
- 临时异地住院时,参保人只需在住院期间出示社保卡或医保码,系统将自动完成备案,出院时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按临时异地就医待遇报销)。但门诊费用需回参保地申请报销,无法直接使用医保。
二、门诊费用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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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参保地报销 :门诊垫付费用需携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或指定网点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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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若需跨省就医,需在出发前3日内完成备案,但门诊费用仍需回参保地处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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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患者 :已通过大连市或省级定点医院门诊慢特病认定的患者,在异地联网医院治疗相关病种时,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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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效 :部分地区要求住院后3日内完成备案,超时可能影响报销。
大连医保异地备案目前仅支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门诊费用需通过参保地渠道报销。建议出行前咨询医保部门或医院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