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3年医保报销新规聚焦三大亮点:门诊共济制度全面实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免垫付、特殊病种报销待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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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与报销比例调整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起付线明确:在职职工2000元、退休职工1300元,超起付线部分按50%-80%比例报销(退休人员比例更高),年度限额2万元。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按60%报销,年限额400元。个人账户计入方式同步调整,退休人员按养老金2%划入。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简化
2023年起,辽宁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垫付医疗费,参保人仅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其余费用由就医地医保机构直接结算,大幅减轻患者经济压力。 -
特殊病种与“两病”待遇优化
门诊慢特病支付限额提高,如艾滋病报销从1800元/季增至2200元/季;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分阶段设定支付标准。城乡居民“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用药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从55%提升至65%。
新规通过多层次优化,显著提升医保保障水平,惠及职工、居民及特殊群体,建议参保人及时了解属地细则以充分享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