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广州职工医保可以跨省转移,具体规定和流程如下:
一、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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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流动要求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时,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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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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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需终止原参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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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需接收新参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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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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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原参保关系
在转出地办理医保终止手续,获取《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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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转移函
转出地医保局开具《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函》,包含参保人身份信息及缴费年限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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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入手续
携带转移函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劳动合同等)到转入地医保局提交申请,完成转入手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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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随关系转移划转,但转移后待遇享受地以转入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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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
跨省转移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退休时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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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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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跨省后未重新就业,需按转入地规定参加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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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等特殊医疗需求可参照当地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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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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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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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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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参保缴费凭证》或转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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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居住证(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
五、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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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转入地发送同意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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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根据最新政策调整,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局或官方平台(如“粤省事”)获取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