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医保报销政策为职工和居民提供分层保障,职工医保起付标准1.8万元、最高支付40万元,居民医保起付线1.34万元、最高赔付30万元,报销比例随费用分段递增,覆盖住院及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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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待遇
- 住院报销:起付标准1.8万元,0-1万元部分报80%,1-2万元报85%,2-3万元报90%,3万元以上报95%,最高支付40万元。
- 门诊待遇:45岁以下年度限额3000元、45岁及以上3500元、退休人员5000元,起付线100元/年,报销比例60%。
- 异地就医:备案后跨省临时就医起付线1500元、报销76%,未备案则起付线3000元、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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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待遇
- 住院报销:起付线1.34万元,0-10万元报60%,10-20万元报70%,20万元以上报80%,最高限额30万元。
- 门诊保障: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无起付线、报95%(日限50元),乡镇卫生院报90%(日限100元),年度限额均为400元。
- 异地规则:备案后跨省起付线2000元、报销50%,未备案起付线4000元、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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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
居民连续缴费每满一年,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最高可增加10个百分点,鼓励长期参保。
石家庄医保政策通过分段报销、差异化管理兼顾公平与效率,建议参保人关注缴费连续性及备案流程以最大化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