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已自2024年8月1日起将部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涵盖8项治疗性技术,职工和城乡居民分别可报销60%和50%,个人先行自付10%,终身限3次门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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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与覆盖范围
河北省响应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号召,将临床必需的辅助生殖技术(如取卵术、胚胎培养等8项)纳入医保乙类目录,同步覆盖工伤保险。此举旨在减轻生育成本,尤其针对因工伤导致生育功能受损的职工群体。 -
报销细则与费用分担
参保人无需起付线,职工报销60%、城乡居民50%,且不占用门诊统筹额度。以3000元的胚胎培养为例,个人首付300元后,职工可再报销1620元,实际自付1080元。但宫腔镜等辅助操作费用不纳入报销。 -
执行要求与医疗机构
政策限省内30家定点机构(如河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石家庄市妇产医院等)门诊使用,住院项目不报销。各地医保基金结余不足6个月时,可自主调整执行时间。
提示:需注意项目次数限制及机构名单,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