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住院结算后,医保是可以报销的 。依法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即使已经结算了住院费用,仍然可以在一年内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报销的医药费需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费用。在办理报销时,需携带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病历、诊断书、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单以及医保卡等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根据规定审核费用,并从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应由医保支付的部分。
具体报销流程如下:
-
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 。住院时个人应预交医疗费2000元,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超过时限的其其医疗费自负;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
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 ,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
参保人自费之后还可以用医保进行报销 。不过只能报销医保范围内的费用,一般需要参保人提供住院医疗费用清单、住院医疗费用发票、住院小结等资料给医保经办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则可予以报销。
-
患者在出院之后就会直接报销医保了 ,只需要支付报销后的医疗费用就可以了。
-
如果患者投保了商业医疗保险 ,那么患者可以携带保险公司规定的证明材料到保险公司进行剩余医疗费用报销,在报销时,保险公司会查看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并且扣除免赔额,按照保险公司合同规定比例进行报销。
建议:
-
尽量在出院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以免错过报销时限。
-
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就医资料和正式票据,以便在办理报销时使用。
-
如果有条件,可以咨询医院的医保办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了解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