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门诊医保报销规定明确分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类,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报销2500元(起付线200元),城乡居民医保年度限额130元(报销比例70%),且对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有额外保障。以下是具体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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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 起付标准200元,三级/二级/一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55-60%、60-65%、65-70%(退休人员比例更高)。
- 年度限额2500元,覆盖政策范围内药品、诊疗项目等费用,持医保卡可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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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 无起付线,年度限额130元,报销比例70%,适用于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
- 特殊疾病门诊(如慢性肾衰竭透析)报销比例达90%,其他病种70%,需提前申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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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与特殊待遇
- 职工和居民医保均对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提供专项保障,职工医保慢性病报销60%,居民医保按病种分类报销。
- 日间手术、住院期间不享受普通门诊报销,但中医药日间诊疗纳入保障范围。
兰州市医保门诊政策兼顾普通与特殊需求,参保人需根据自身类型和就医情况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及时了解年度限额与病种待遇,确保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