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医保参保人员在陕西省内异地就医时无需备案,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直接结算,覆盖普通门诊、药店购药及5种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实现“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便捷服务。
-
直接结算范围
省内异地就医支持普通门诊、药店购药直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高血压、糖尿病等5类门诊慢特病经西安资格认定后,可在异地定点机构直接结算住院和门诊费用。 -
操作流程简化
无需提前备案,持社保卡或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在省内联网定点机构就医,出院时直接结算,免除垫付压力。 -
报销政策规则
费用结算按“就医地目录”执行(药品、诊疗项目等),报销比例和限额则遵循西安参保地政策,确保待遇不降低。 -
特殊情况处理
未持卡或非联网机构就医需先垫付,再凭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回西安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建议优先选择开通直接结算的医院。
省内异地就医的便利性大幅提升,但需注意确认定点机构是否开通服务,并妥善保存就医凭证以备后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