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男职工不能领取生育津贴。根据相关规定,生育津贴是给予职业女性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的生活费用。享受生育津贴的主体是参加西安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且需满足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2 个月的条件。其计算方式是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 12(月份)除以 365(天数),再乘以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具体而言,若女职工生育,顺产可享受 98 天产假,难产增加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 15 天;若女职工流产,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享受 42 天产假。若女职工在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不满 12 个月,先由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待连续缴费满 12 个月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虽然西安男职工无法领取生育津贴,但在配偶生育时,男职工可享受陪产假等相关权益,陪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