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进行了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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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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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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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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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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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3390元的,二级伤残津贴低于3202元的,三级伤残津贴低于3013元的,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825元的,分别按上述标准计发。
- 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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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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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70元。
- 供养亲属抚恤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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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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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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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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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供养亲属抚恤金月标准低于1433元的,先增加20元后(增加后超过1433元的,按1433元确定),再按前述办法调整。
这些调整自2024年1月起生效,并适用于2022年12月31日前已符合领取条件的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