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执行时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如下:
一、社区戒毒的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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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期限
社区戒毒的执行期限为 3年 ,自戒毒人员报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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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要求
戒毒人员需在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后15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拒绝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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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若在户籍所在地以外有固定住所,可在现居住地接受。
二、社区康复的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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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期限
社区康复的执行期限 不超过3年 ,自强制隔离戒毒解除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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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戒毒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解除后,决定机关可责令其接受不超过3年的社区康复,参照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
三、总结时间线
- 强制隔离戒毒 (2年)→ 社区戒毒 (3年)→ 社区康复 (不超过3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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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均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定期接受检测、报告戒毒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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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社区康复期间再次吸毒或出现其他违法行为,可能面临强制隔离戒毒等处罚。
以上信息综合了《戒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