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政策与就医地政策并行
安康市异地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分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类,具体规则如下:
一、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
备案要求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
报销比例与限制
-
普通住院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但报销比例降低10%;
-
若为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则降低20%;
-
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危急重症等特殊患者不受转诊限制。 - 门诊就医 :开通门诊统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按参保地待遇标准直接结算。
-
-
-
结算流程
出院时自动触发直接结算,患者仅需支付自付部分,剩余费用由就医地医保机构与医院结算。
二、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
备案与结算
需办理异地居住备案(如长期居住证),门诊费用按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住院费用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特殊群体优惠
- 老年人、儿童等特定群体可能享受门诊起付线降低等优惠政策。
三、其他注意事项
-
门诊慢特病 :需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享直接结算。
-
基金支付范围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仅覆盖参保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超出部分需自费。
-
动态调整 :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及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会定期调整,具体以医保部门通知为准。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前通过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线下经办机构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顺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