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覆盖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高达97%(退休职工乡级医院),起付标准最低200元,且对重特大疾病提供85%的专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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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医院等级挂钩
乡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职职工报销95%,退休职工97%;县级、市级二级及省级一级医院在职和退休职工分别报销95%、97%;市级三级、省级二级/三级非甲等医院在职报销90%,退休95%;省级三级甲等医院在职报销88%,退休93%。 -
起付标准分层设定
乡级医院起付线200元,县级/市级二级/省级一级医院300元,市级三级/省级二级/三级非甲等医院600元,省级三级甲等医院900元。 -
重特大疾病专项保障
城镇职工重特大疾病报销比例统一为85%,覆盖高额医疗费用支出。 -
年度限额与多次就诊规则
住院费用无单次限额,但需注意起付线按次计算;门诊年度限额在职1800元、退休2300元,乡镇卫生院及社区门诊无起付线。
合理选择医疗机构等级可优化报销比例,退休职工待遇更优,建议结合病情和费用综合规划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