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医保职工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在职/退休)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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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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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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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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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级其他等级定点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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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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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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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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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级其他等级定点医疗机构: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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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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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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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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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院:300元(县级)/600元(市级)/900元(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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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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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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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院:95%(县级)/90%(市级)/88%(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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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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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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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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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院 :60%(县级)/65%(市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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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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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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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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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院:600元(县级)/1200元(市级)/2000元(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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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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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80%(150-1000元)/90%(1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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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院:65%(600-3000元)/70%(3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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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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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职工医保重特大病报销比例为85%,退休职工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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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800元、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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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门诊慢特病32种、重特大疾病45种,均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为85%。
以上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调整了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支付限额等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