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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2月31日能否使用医保卡的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医保卡停用时间分地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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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停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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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通川区 :2019年12月31日12时起停用医保卡,全面启用社保卡,过渡期内医保卡与社保卡并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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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2020年12月31日停用医保卡,过渡期结束前医保卡与社保卡双卡并用,原医保卡停用后资金不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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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暂停使用情况
- 洛阳市 :2024年12月31日20时至2025年1月1日16时因年终结算暂停医保服务,属于临时性停用。
二、医保卡停用后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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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处理 :医保卡停用后,账户内的个人账户资金不会清零,但会停止结算。若原医保卡损坏或遗失,将直接启用社保卡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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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结算影响 :每年12月31日是医保个人账户年度结转日,但不会清零,次年1月1日自动续期。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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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截止日期 :2025年医保集中征缴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需在此前完成缴费,否则次年医保待遇将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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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跨省就医需提前备案,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新卡办理异地就医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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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信息渠道 :医保政策可能因地区调整,建议通过当地医保局官网或官方APP查询最新通知。
若12月31日处于医保卡停用过渡期或年终结算期间,医保卡可能暂停使用;若已过停用时间且未完成缴费,则无法使用。建议提前关注当地医保局通知,避免影响就医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