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保跨市可以用,且已实现“免申即享”直接结算、异地长居双向待遇、急诊抢救无需备案等便民政策,覆盖省内14个市,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病种增至10种。以下是具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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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使用条件
辽宁省内医保卡可直接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无需额外手续。临时外出就医、急诊抢救、女职工生育住院等情形均支持“免申即享”,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结算。 -
备案分类与流程
- 异地长居人员(如退休定居、常驻工作):备案后可在就医地与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有效期长期。
- 临时外出人员:无需备案,住院时直接结算;转诊患者需符合病种目录,但简化了审批流程。
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或线下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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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规则
- 执行参保地起付线、支付比例及限额,就医地目录范围。跨省门诊慢特病(如冠心病、肝炎)直接结算,报销比例70%-95%。
- 手工报销需提供发票、病历等材料,回参保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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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急诊需符合急危重病种标准,否则需先行垫付。
- 长期备案后半年内不可变更,临时备案有效期至少6个月。
建议提前查询目标城市定点机构,确保医保卡激活。政策可能调整,可通过辽宁省医保局官网或热线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