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保支持异地报销,且已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提前备案即可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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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人群与适用范围
辽宁省内异地医保报销政策覆盖城镇职工医保(含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者。沈阳、抚顺、锦州等首批试点城市已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门诊就医也可通过备案在定点机构结算。 -
办理流程与备案要求
参保人需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并在居住地完成备案。备案后持社保卡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系统自动按参保地政策结算,无需垫付全额费用。备案长期有效,简化后续就医流程。 -
报销标准与待遇规则
执行“居住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原则,即医疗费用按居住地医保目录核算,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则遵循参保地规定。大额补充医保待遇在基本医保结算后自动进入理赔程序,款项汇入社保卡金融账户。
总结:辽宁异地医保报销政策以便民为导向,通过省级平台统一结算,显著减轻群众垫资压力。建议参保人提前了解备案流程及定点机构名单,确保顺畅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