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扩大,缴费标准调整
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2025年医保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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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参保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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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居住证并行 :持《天津市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证件的城乡未就业居民(含新生儿)、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儿童(含外省市及外国籍学生)均可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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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 :在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不受户籍限制,可参加居民医保并享受与户籍参保人员同等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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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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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资助 :特困人员、部分优抚对象、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和孤儿,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4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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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资助 :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按低档标准的90%资助(40元/年),其他重度残疾人可自主选择更高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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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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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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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档:400元/年(全体居民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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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1030元/年(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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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 :
- 2025年财政补助标准为低档670元、高档1100元,较2024年分别增加30元和20元。
三、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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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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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 :参保人员与基层医疗机构签约后,门(急)诊费用可享受倾斜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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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比例 :普通人群门诊起付线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医疗救助对象降低50%;住院及门诊特殊疾病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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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覆盖30万元(含)以下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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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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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救助 :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按50%比例救助,最高限额1000元(特困人员)或400元(其他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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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救助 :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按比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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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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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2025年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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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 :天津尚未全面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至近亲属,但可通过其他方式(如父母医保个人账户)辅助支付。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扩大参保覆盖、优化缴费结构、提升报销水平,进一步减轻居民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