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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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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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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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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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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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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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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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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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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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起付标准提高至1800元,后续报销比例与在职人员一致(12万以下85%,12万-45万80%)
二、居民医保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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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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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600元(普通人群)或500元(家庭医生签约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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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4000元(普通人群),签约患者提高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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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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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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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18万元(与住院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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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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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元(一、二、三级医院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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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20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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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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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18万元,居民医保为20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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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住院次数的处理 :连续住院超过1次的,从第二次住院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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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影响 :不同缴费档次(如高档、中档、低档)对应不同报销比例(如一级85%、二级80%、三级75%)
以上标准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