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职工医保可以异地报销。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员分类
根据《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参加基本医保的异地就医人员分为两大类6小类: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统筹区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比例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政策标准,即 不降报销比例。
- 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 降低5个百分点。
-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或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自行外出就医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 降低10个百分点。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
- 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备案可以通过“湘医保”公众号等网上途径申请,信息系统会自动生成备案表。
- 查询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可以在“湘医保”公众号的“服务平台”中选择“医保服务”,登录后点击“异地就医”板块,查询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药机构。
- 就医结算:在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药机构就医时,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按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总结
湖南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可以通过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在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药机构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报销比例根据人员分类和就医类型有所不同,具体报销比例请参考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