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5%
关于山东省内跨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就医类型,具体政策如下:
一、职工医保跨市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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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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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不同城市标准不同,例如泰安10元、淄博50元、威海100元,其余城市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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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三级、二级、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比例约为60%、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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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报销比例在普通职工基础上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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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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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报销比例65%,起付线为0元(除泰安、淄博、威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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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按医疗机构等级报销,比例分别为85%、75%、60%,并设200-6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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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高血压/糖尿病) :门诊报销比例75%,无起付线,单一病种年度限额300元,两病合计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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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跨市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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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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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85%,具体因市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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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往市外定点医院需报批,未经批准转出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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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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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起付线为0元(除泰安、淄博、威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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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报销比例75%,无起付线,单一病种年度限额300元,两病合计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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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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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 :需经医保部门审批,自行转院可能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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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职工医保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约15万元,居民医保约800元(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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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办理备案手续。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参保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