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100元/月
关于北京职工退休医保补缴标准,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补缴对象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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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不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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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累计缴费不足25年、女性不足20年的人员,可申请补缴至满25/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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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且未达到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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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埠户籍参保人员
-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前参保,累计缴费满10年但不满15年,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
二、补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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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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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以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个人账户按退休前缴费工资基数的8%(含2%计入统筹基金)比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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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工资基数低于4444.42元,则按该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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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补缴金额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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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退休前平均工资为4444.42元,则每月补缴金额为: $$4444.42 \times 8% = 355.55 \text{元}$$
其中2%计入统筹基金,6%进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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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缴方式与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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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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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与单位脱钩,可选择现金或银行扣缴,单位欠费不影响退休后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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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按月缴纳至满15年(男性)或20年(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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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期限
- 最长可补缴3年,超过3年需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缴费年限不足问题。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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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以灵活就业身份补缴医保,需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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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完成时间 :需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补缴,否则无法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五、政策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及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相关通知制定,确保与国家及地方政策一致。
以上信息综合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及权威平台发布的政策文件,确保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