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本人不去,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让别人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规,医保卡(社会保障卡)的使用具有严格的规定,必须由本人亲自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给他人。如果将医保卡交给别人违规使用的话,可能会面临以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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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保行为,违反法律:冒用他人的医保卡看病报销等行为,属于骗保,需要追究法律责任。例如,有人曾因此被判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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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医生判断病情,容易误诊:医保卡里面有患者的身份信息,医生要根据患者的年龄、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诊断及治疗。如果冒用了他人的身份去看病,则会影响医生的诊断,有可能会影响自身病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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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冒用者会被牵连:把医保卡借给别人用,自己也会受到牵连。比如案例中这名女患者用女儿的医保卡就医,患者的病理检测报告出来后,系统生成的都是女儿的名字,女儿的医疗档案里就会被扣上“乳腺癌”的帽子,女儿以后要是买商业医疗保险,保险公司会认为她身体情况不是很好,有可能会拒绝或是提高保费。
不过,在部分地区有相关政策允许近亲属之间共用个人账户资金。如台州市规定,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超过6000元的部分,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使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本人及其亲属的医疗费用,但仅限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广州市也允许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及其亲属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