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无自付却还要自己付钱,主要有以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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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起付线:医保通常会设定起付线,即在医疗费用达到一定金额之前,需要患者先自行支付。例如,某地医保规定门诊费用起付线为500元,若花费300元,未达到起付标准,需全部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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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限制:医保报销并非全额,而是按照一定比例。如某药品或治疗项目符合医保报销范围,但报销比例为80%,那么剩余的20%需患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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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限制:只有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才能报销。像一些进口的特效药、某些特殊的检查治疗项目等不在目录内,使用这些时需全部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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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有限: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就医和购药自付部分的费用,但该账户资金有限,用完后超出部分需患者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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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问题:在异地就医或转诊时,可能需要先自费结算,再到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因不同地区医保系统结算流程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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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自费项目:如挂号费、体检费、美容整形等非疾病治疗产生的费用,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需患者自费。
总的来说,医保虽能提供一定的费用保障,但由于起付线、报销比例、医保目录等多种因素限制,会出现即使显示无自付,患者仍需自行支付部分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