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绑定了医保卡仍需自费,主要因为医疗费用中的自费部分(如医保目录外药品、超起付线前的费用)和自付比例(如报销后剩余费用)需个人承担。以下是具体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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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限制
医保仅报销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若使用进口药、新型治疗技术或高端耗材等未纳入目录的项目,需全额自费。例如,部分肿瘤靶向药或整形手术费用通常不在报销范围内。 -
起付线与封顶线
医保设有起付线(如住院需先自付1500元)和年度报销封顶线(如20万元)。起付线以下及超封顶线的费用需自行承担。例如,门诊检查费若未达起付标准,即使刷卡也显示为自费。 -
报销比例差异
不同医疗机构和项目报销比例不同。例如,三甲医院普通门诊可能报销50%,剩余50%需自付;特检项目(如核磁共振)可能报销80%,剩余20%仍需个人支付。 -
个人账户余额不足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自付部分,若余额不足则需现金补足。例如,门诊开药时若账户余额不够支付全部费用,差额需现场缴纳。 -
非定点机构或异地未备案
在非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或跨省就医未提前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可能无法享受报销待遇,导致全部费用自费结算。
提示:就医前可通过医保局官网或APP查询药品/项目目录,优先选择定点机构,并确认备案流程,以减少自费支出。保留所有票据,部分自费项目后续或可补充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