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参保人员类别(在职或退休)以及就医类型(住院或门诊)有所不同。以下为详细说明:
1. 住院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5%。
-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85%。
-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900元,报销比例85%。
- 省外医院(不含京津):经备案后,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9%。
2. 门诊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45岁以下),70%(45岁及以上)。
- 退休职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3. 其他政策
- 个人账户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门诊费用或支付亲属的医疗费用。
- 缴费比例调整:单位缴费比例由8%降至6.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同步调整。
石家庄市职工医保政策旨在优化医保基金使用,提高报销比例,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同时扩大个人账户的共济功能,为职工提供更全面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