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4月1日起实施的楚雄州异地就医结算报销政策,廊坊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最新规定如下:
一、报销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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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若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在统筹区外(州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降低15%;公务员医疗补助不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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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时,报销比例降低20%。
二、转诊手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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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转诊 :需经参保地具有转外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同意并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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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转诊 :参保人可自主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转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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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医疗机构不得推诿评估或转诊,否则影响报销比例。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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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区内就医
在统筹区内就医仍按现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政策执行,不享受异地差异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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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一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现直接结算。
四、历史政策参考(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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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转诊 :未备案的异地住院费用,个人自付10%后按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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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就医 :突发急病需就地住院的,按异地急诊政策执行。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4月1日及以后在楚雄州异地就医的廊坊参保人员,建议办理备案以确保顺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