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医保和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可以跨省转移 ,但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可转移的险种
目前我国允许跨省转移的险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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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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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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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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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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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注意 :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不能单独转移 ,需随同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一起转移。
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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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原参保地参保关系
在转出地办理医保参保终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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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转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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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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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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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需提供就业/居住证明、转移申请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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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移手续
携带材料至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个人账户金额(含个人缴费部分)将随医保关系转移。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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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需在退休后30日内办理转移,提供退休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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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 :转移后,在转入地就医时,符合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可按当地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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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个人账户余额(含单位缴费划入部分)可随关系转移。
四、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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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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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
总结
医保和社保跨省转移已实现全国通办,但需注意险种限制、办理时效及材料要求。建议办理前咨询两地社保机构,确保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