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医保可以直接报销! 目前全国已实现住院、普通门诊及部分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只需提前备案,结算时仅需支付个人自费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由系统自动完成,省去垫资和往返报销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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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包括两类: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退休定居、异地工作等)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如转诊、急诊、旅游就医等)。 -
备案流程
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线上办理:选择备案类型→填写就医地→提交材料(部分支持个人承诺制)→实时查询进度。备案成功后,需在开通跨省结算的定点机构就医。 -
结算规则
- 就医地目录:报销范围按就医地的药品、诊疗项目标准执行。
- 参保地待遇: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按参保地政策计算。
- 门诊慢特病:目前仅限5种(如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等),其他病种需按当地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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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备案开始时间建议早于入院日期,否则可能影响结算。
- 跨省生育医疗费暂未开通直接结算,需先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提示: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实时查询定点机构开通情况,备案后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直接结算,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