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流是否有生育津贴,答案是否。根据《浙江省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生育津贴的发放主要针对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以及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条件的参保人员。而人流(人工流产)并不属于生育范畴,因此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适用条件
- 符合生育政策:生育津贴仅适用于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的生育行为。
- 参保要求:参保人员需在生育时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定期限。
- 产假范围:产假天数包括正常产假、难产增加的天数以及多胞胎生育的额外天数。
生育津贴的申请流程
- 申请时间:参保人员原则上在产后或术后次年12月31日前,向当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 办理时限: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需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发放。
- 计算公式:生育津贴=计发基数÷30×产假天数,其中计发基数通常为本人上年度缴费基数。
总结
人流不属于生育津贴的适用范围,但浙江省对生育津贴的发放条件和流程有明确的规定。如需进一步了解生育津贴政策,可参考《浙江省生育保险办法》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