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职工医保缴费标准,综合最新政策文件整理如下:
一、缴费基数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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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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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费率调整为 6.0% (2024年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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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则按60%计缴;高于300%的按300%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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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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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费率为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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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工资低于60%或高于300%的基准值,按相应比例(60%-300%)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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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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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救助
- 按人每月固定缴纳 12元 ,由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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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统筹补充费
- 退休(职)人员每月由单位缴纳 20元 。
三、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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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基数 :2024年调整后为 3064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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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基数 :2024年调整后为 15321元/月 。
四、缴费时间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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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周期为 月度 ,由单位通过银行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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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六安人社”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
五、政策调整说明
- 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由7%下调至6%,其他用人单位由7%降至6.2%。
以上信息综合了六安市医疗保障局及政府公开文件,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