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
根据宁波医保政策,参保人员需累计缴纳医疗保险满 15年 且年龄超过60周岁,即可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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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需在退休时累计缴纳医疗保险满15年,其中实际缴纳年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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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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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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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需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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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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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可一次性补缴实际缴费年限,补缴后仍需满足15年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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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缴满15年且无法补缴,则退休后仅能领取基础养老金,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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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政策中提到的“25年累计缴费年限”是早期政策文件中的数据,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宁波医保制度改革后,统一调整为15年累计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