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常住户口、低收入、住房困难
哈尔滨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根据申请群体不同有所区分,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城镇常住户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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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需具有哈尔滨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单位公共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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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与财产标准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哈尔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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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条件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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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限制
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优惠政策。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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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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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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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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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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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无自有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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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与就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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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哈尔滨市外来人口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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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保或累计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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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收入符合当地标准。
四、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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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居民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18-60周岁)可单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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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来哈务工人员 :需持有外国人居留许可、就业证,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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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家庭 :离婚登记不足2年的原婚姻双方仍视为同一家庭成员。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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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面积计算
以家庭实际居住面积为准,家庭成员名下非住宅房产(如商服、公寓)及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摩托车除外)不计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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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材料,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以上条件综合了2021-2025年哈尔滨市公租房政策,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