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和急诊 :
- 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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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首次住院起付金额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为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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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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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职工支付5%,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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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20%,报销80%;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职工支付5%,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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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25%,报销7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职工支付5%,报销95%。
- 特殊慢性病 :
- 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支付比例为8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