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退休时可以补保险基数 。以下是补缴养老保险基数的一些关键点:
- 补缴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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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退休时,如果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可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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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包括视同缴费)满15年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 补缴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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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缴费的单位或人员和2005年底以前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可按中断当年全省在岗员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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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相应年份全省员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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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个人身份补缴的,以补缴时所在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 补缴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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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按当年缴费比例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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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由个人负担,一次性缴清。
- 补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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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年龄时,如果累计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补缴至满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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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退休时,若保险未缴满法律规定的最低年限15年,可以一次性补交满不足15年的那部分钱。
- 补缴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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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按申报并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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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身份补缴的,需一次性缴清补缴费用。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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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了解具体的补缴政策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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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条件允许,尽量一次性补缴满15年,以确保能够按月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