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定点医院二次报销流程如下:
一、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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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备案表
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领取《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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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明材料
准备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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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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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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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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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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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案(含住院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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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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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二次手术,需提供材料合格证或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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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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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端操作
持备案表至工伤职工的定点医院,由医生填写病史及医疗经过,并加盖医院专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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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备案
将填写完整的备案表及医院意见送至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进行备案,双方各执一份以备后续查。
三、审核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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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审核
社保中心工伤科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费用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及住院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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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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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审核后,由用人单位向市社会保险中心基金统计科办理结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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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根据当地政策执行,通常为医疗费用的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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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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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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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 :若需到统筹地区外就医,需提前报经办机构同意。
通过以上步骤,工伤职工可顺利完成二次报销流程。若材料不齐全或流程延误,可能影响报销进度,建议及时咨询社保机构。